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柑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7-12-04 19:03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发〔2017〕290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相关单位:

柑橘产业是我市主要的特色产业,是库区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是惠及全市330万农民的大产业。近年来,随着我市柑橘产业的快速发展,柑橘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柑橘疫情的发展已给我市柑橘产业带来严重威胁,为确保我市柑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完成,确保我市柑橘产业安全和绿色健康发展,确保农民可持续增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柑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柑橘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认清严峻形势。近几年,随着全国柑橘产业的快速发展,柑橘疫情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暴发,周边省市对我市形成了围攻之势,我市柑橘非疫区建设经受严峻考验和挑战。截止今年十月底,我委接到各地报告,全市15个区县先后发生柑橘溃疡病疫情,21个区县285个乡镇发生大实蝇危害,并有扩散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又先后发现检疫性的柑橘黄脉病和白芒锦天牛,潜在风险也不容小觑。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我市柑橘产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市柑橘非疫区建设的大局,事关农民的持续增收,各地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必须花大力气扎实推进柑橘疫情防控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农业植物检疫是一项具有政策法规性、专业技术性、社会公益性特征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明确了农业植物检疫的行为主体,因此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疫情属地管理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领导,农业主管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公益性、基础性和正常性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疫情防控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本辖区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各地要确保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措施完备,人员配备到位,技术力量精良,疫情监测及应急防控经费足额保障,为农业植物检疫各项工作的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层层抓好宣传培训和责任落实,从领导干部到业务技术人员到涉检单位或个体入手,做到乡镇街道全覆盖。重点抓好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和《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等农业植物检疫相关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疫情防控的风险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措施落实。严格按照《重庆市柑橘非疫区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植物检疫的相关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工作,建立有效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的疫情防控预案,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对发现的疫情要采取强有力的扑灭措施,做到铲除果断、及时、有理有据,妥善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发生矛盾纠纷和疫情扩散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加大执法监督。区县柑橘种苗的生产经营管理要严格按照新的《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不得擅自放宽许可审批条件。植保植检、生产管理和农业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对无证生产经营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柑橘苗场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许可生产经营的苗场要形成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各地要严格柑橘苗木和接穗调运,严禁私自违规调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涉及疫情纠纷的育苗场要启动疫情追溯调查程序,不仅要查处育苗场,还要查处检疫违规行为。

三、加强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和督查

(一)区县开展自查。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为区县自查时间,要对照植物检疫工作相关规定,一查区县领导和农业行政部门领导是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定期研究疫情防控工作;二查职责是否明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检疫人员、防疫经费是否落实;三查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是否有疫情防控预案,柑橘调出入档案、育苗场定期检疫档案、疫情监测记录档案等;四查疫情防控培训和宣传,是否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是否开展相关疫情防控的宣传;五查检疫任务完成情况,疫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定期开展疫情普查,是否对发生的疫情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各区县对照“五查”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对辖区内柑橘疫情情况和柑橘育苗场开展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普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疑点,并认真填报附表1、附表2(样表附后),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自查报告及表格于12月31日报市种子植保站植物检疫科,联系人:胡文召,联系电话:89133765。

(二)市级重点督查。待区县自查结束后,我们将抽调生产管理、植检植保和农业执法部门的同志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植物检疫及柑橘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直接应用于我委对各区县年度考核和柑橘产业绩效考核,并作为下年度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依据。市农委将根据柑橘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每年组织对各区县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年度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严格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疫情防控不重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出现疫情隐瞒不报、少报,要及时纠正,对渎职失职造成疫情大面积发生或危害成灾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不仅要追究具体部门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区县领导的责任。对违规或降低标准办理相关手续的要及时纠正取消,对相关当事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的要依法查处。

附件: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12/636479987928775223.doc

1﹒柑橘种苗生产经营调查登记表

2﹒柑橘疫情调查登记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