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紧急通知

2017-06-16 15:22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皖农计函〔2017〕52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广德、宿松县农委,省有关单位,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任务

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负总责。要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实施管理,管好用好项目投资,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brc.gov.cn)报送建设进展和进度数据,并确保信息一致。

市、县农业部门和省有关项目单位是项目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细化监管责任体系,对于农业部审批立项的项目,逐一明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联系人,按月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定期做好专项建设总结,并于每年7月1日前和次年元月1日前分专项向省农委有关职能处室报送半年和全年总结。

二、加快推进建设

按照农业部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计〔2017〕8号)要求,市、县农业部门要跟踪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准确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按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报省农委备案,同时务必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联系人:省农委计划处 袁伟、宗查查;电话(传真):0551-62640441;电子信箱:yuandawei0512@sina.com、574568020@qq.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1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紧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