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牧局:
按照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处非办发[2017]5号)要求,自治区农牧厅决定在全区农业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自治区农业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沈文娟
联系电话:0951-5169691 5169968(传真)
电子邮箱:nxnmtjcc@126.com
附件:自治区农业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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