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春耕备耕指导工作的通知

2022-02-16 16:29来源:   作者:未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即将全面展开,为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主力军作用,助力完成早稻扩面增产任务,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成立指导组,对全省农机春耕备耕生产工作进行实地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的
    通过早谋划、早安排,深入各地就促进农机与农艺相融合、农机具的检修与投入、农机安全生产等农机春耕备耕生产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全省春耕机械作业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指导内容
    1.指导农机与农艺相融合。重点指导各地开展早稻机械化育(供)秧工作,包括早稻机械化育秧技术的培训指导、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的建设标准与补贴实施方案的宣传等。
    2.指导春耕备耕期间机具的检修与投入。指导各地根据农业春耕生产需求做好农机具检修与保养、农机零配件储备供应、农机具的摸底与调度工作。
    3.指导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春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驾驶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1.省农业农村厅将派出6个指导组,分赴11个设区市开展实地指导(分组情况见附件)。指导工作于2月16日-23日期间开展,具体时间由各指导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指导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的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厅农机化管理处。请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指导组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座谈材料。
    2.请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春耕备耕工作,及时掌握春耕生产进度,认真做好早稻机械化育秧技术培训、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具的检修与调度工作,并积极指导有关建设主体完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的建设工作。
    3.请各指导组成员在指导工作期间,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

    联系人:厅农机化管理处 黎邹邹;电话:0791-86214241;电子邮箱:jxnjjkjk@163.com。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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