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渔业生产管理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的通知

2021-08-11 20:42来源:   作者:未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近期,台风“烟花”及新冠肺炎疫情给我省部分地区渔业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做好当前渔业生产管理,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渔业生产组织领导。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渔业防灾救灾的关键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渔业生产管理,千方百计减轻灾害损失,全力确保水产品有效保供。

二、扎实做好渔业救灾复产。此次台风“烟花”给淮安、宿迁、泰州、扬州、镇江等地渔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受灾地区要抓紧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指导做好受淹区域排涝工作,抓紧修复道路、排水设施以及受损的塘口堤坝、养殖池埂、围网等渔业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养殖生产。要指导养殖户落实救灾减灾措施,对已达商品规格的水产品及时组织起捕上市,不能收获的及时转移,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对受灾的塘口摸清种苗存塘情况,科学确定需补放的养殖品种和数量,帮助受灾渔民调剂水产苗种、补充鱼苗,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促进渔业生产尽快恢复。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要督促渔业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本地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身份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发挥渔业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渔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指导,引导其增强防护意识,服从本地疫情防控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监测,保障渔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积极做好水产品产销衔接。各地要做好水产品产销衔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只要市场有需求,水产品就能捕得起、运得走、供得上。特别是已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度渔业养殖生产、水产品市场供给情况,了解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在饲料供应、运输流通、水产品销售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主动向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将水产品、苗种、饲料、水生动物防疫品的运输等纳入民生保障及生产生活必须品保障范围,畅通“绿色通道”,保障水产品和生产资料正常流通,促进水产品稳定供给。

五、全力抓好养殖生产管理。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和台风多发期,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旱涝情势转变,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在塘水产品生产管理,指导养殖主体抓好水质调控及塘口日常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品生产稳定。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针对极端天气频发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渔业防灾减灾水平,全力确保渔业生产平稳有序、水产品供给稳定、产品质量有保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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