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

2021-07-26 09:46来源:   作者:未知
鲁农渔字〔2021〕21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是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渔业提质增效、水产品稳产保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十四五”期间渔业重点工作来抓,以创新技术模式为牵引,以培育骨干基地为载体,以行动内容“全覆盖”为目标,落实落细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五大行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逐步推动水产养殖主产区“五大行动”全覆盖。

各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推动“五大行动”骨干基地,扩增行动内容、提升质量水平,实施内容除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需根据养殖品种酌定外,其他行动内容要实现全覆盖。高标准打造一批代表性好、展示度高的示范样板;制定一批区域适用性好、可操作性强的技术规范;宣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到“十四五”末,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得到广泛应用,养殖尾水基本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量大幅下降,配合饲料替代率显著提升,水产优良品种覆盖率明显提高,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

二、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工作责任。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负责牵头组织“五大行动”的实施工作,组织各地推广机构做好骨干基地遴选推荐、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各级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五大行动”。

三、强化支持保障,确保优质高效。各市要不断加大对“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方面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把“五大行动”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结合起来;与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相关项目、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各产业创新团队、科技创新项目等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坚持统筹规划,发挥体系优势,做好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和示范,研究形成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好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市场引领,形成行业合力。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水产养殖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成熟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按照“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规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要加大骨干基地培育力度,使其更好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级渔业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等行为。

五、加大宣传引导,总结树立典型。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鼓励各地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渔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技术推广和相关活动直播。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总结好经验、好案例,并报送至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五大行动”信息管理系统、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五大行动”专栏。同时,按照2021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要求上报实施方案、工作总结。

附件:2021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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