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对第三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公示

2021-08-02 13:43来源:   作者:未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各地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审核,现对符合要求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 7 月 12日至2021年 7 月 16日。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间,各级农机、财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和合作社对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农牧厅反映,所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471-431490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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