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汲取“9·10”木洛山洪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7-09-22 15:58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川农业函〔2017〕83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委),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9·10”木洛山洪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7〕5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落到实处;二是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操作层面,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督促企业和业主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全覆盖;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力度,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四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

 当前,正值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及国庆节、中秋节来临之际,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安全生产和防汛度汛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和防汛度汛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9.10”木洛山洪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9月19日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汲取“9.10”木洛山洪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安办〔2017〕55号

各市(州)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2017年9月10日凌晨1点12分,凉山州冕宁县遭遇短时强降雨,导致南河乡木格村突发山洪,冲毁硝厂沟泥石流应急排危除险治理拦渣坝,以及一所修建20年有11名民工临时租住的民房,造成2人死亡、7人失踪。虽然这不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但也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汛期以来,我省已连续发生多起事故。当前,又正值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及国庆节、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7〕10号)、省政府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7〕43号)、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34号)及5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领导、增添措施、落实责任,全方位做好汛末的防汛度汛各项工作,全力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治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以江河沿线、低洼地带及大坝等洪涝易发区域为重点,加强对在建工地、矿山、生产经营企业、道路桥梁、船舶码头、施工工棚和尾矿库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全面梳理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治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矿山方面,要强力推进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溃坝漫坝翻坝事故发生。要随机抽查尾矿库汛期24小时巡查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暴雨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尾矿库停运等防汛措施,尤其是对下游居民威胁大的“头顶库”,要提前预警、提前撤人。对遇到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而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矿山淹井(矿)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对在建工程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的排查和防范,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排水、起重机械设备、高空作业平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治理,严防塔吊倒塌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方面,生产储运企业要以防范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雷电威胁等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和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要坚决防止我省境内化工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危害长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道路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及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防止坍塌、水淹。水上运输方面,要加强对餐饮船舶、采砂船、漂流船、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等规章制度,严禁渔船、自用船等非法载客。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群体性出行、游乐、聚会和商贸活动集中增多的特点,迅速开展相关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极端情况下撤人、停航、停运等防范和应急措施,严防淹井、溃坝、溺水、拥挤踩踏、泄漏等事故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4—调查处理,并在《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送上一级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大力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机制,强化应急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机制,健全气象、国土资源、水利、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应急等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防泥石流等防范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省政府安办近期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抽查督查。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