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

2019-09-25 20:25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三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服务

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确保“三秋”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社会和谐稳定,各市要以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力度,切实做好今年“三秋”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推进农机化质量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我省“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加强组织指导

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的组织和指导,调动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好“三秋”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宣传服务力度

“三秋”农机化生产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人员要发扬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精神,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困。“三秋”期间,通过电视、网络、广播、赶大集、深入农机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质量投诉法律法规、各种农机识假辨假知识、农机具的正确选购和使用方法等,强化农民的维权意识,提高农机手的识假辨假能力和操作水平,在出现质量纠纷时,知道找谁投诉,到哪里投诉。

三、加快受理处理进度

“三秋”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农机质量投诉能够及时受理,有效处理。尤其是对跨区作业农机手的投诉,要及时协调经销商或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三秋”作业及时有序进行。

发生群体投诉时,要依据《山东省农机产品质量群体投诉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根据事态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

四、及时全面进行总结

“三秋”作业结束后,各市将“三秋”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十月三十一日前报送省站。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