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的通知

2019-09-17 18:12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鲁农机字〔2019〕11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

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农业农村部前段时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农机发〔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好宣传贯彻。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站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以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做到认识上再提高、领导上再加强、措施上再细化、工作上再提升,切实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扩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各市要认真组织好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起示范引领和样板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全省农业机械化整体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好机械化部队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部门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细化措施,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全面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构建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工作格局。要联合工信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教育、交通运输、商务、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多方参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要切实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各方面的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组织落实。《通知》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经营相适应、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和2025年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推进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出农机化转型升级的具体目标和推进措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加快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全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不断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机化内容,健全机制,保障经费。各市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强化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