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经济合作有关活动的通知

2018-03-20 17:20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的要求,我部将在 2018年“第二十一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期间,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加工业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农产品加工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成果,宣传推介名特优新产品、主食加工精品、中央厨房典型模式、综合利用典型案例和加工装备机械。

(二)科研成果展示及项目发布签约活动。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科研成果展示、发布和签约活动,集中推介一批粮油、果蔬茶、畜禽和水产品等成熟技术装备项目,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转化、推广和应用。

(三)产销对接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集中展示宣传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果、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组织大型采购商、批发市场、流通企业、超市、电商平台等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和项目签约。

(四)重点项目推介活动。推介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组织国内外有投资意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及大型采购商开展项目洽谈和签约。

(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论坛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献智献策。

(六)国际农产品加工业合作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业知名专家、学者和官员,开展国际农产品加工业合作交流,发布投资国别优惠政策、投资环境,推介合作领域和优势项目。集中开展境外加工农产品展示推介。举办国内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一带一路”贸易经理人培训。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和官员,与中方加工企业、装备机械商开展对接洽谈活动。

(七)产品品牌培育活动。集中推介一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其他类别的质量品质好、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的农产品加工业品牌产品,编发优质加工农产品目录,提升产品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6日至8日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

(二)全国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等代表。

(三)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高校、大型采购商、涉农金融投资机构等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活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活动内容,认真做好展示、推介、对接和宣传等筹备工作。

(三)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材料报送等,请关注第二十一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大会组委会网站(www.zgnqh.com)和《第二十一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才新义   010—59192726

河南省农业厅         钱秋忠  0371—65918893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农办加〔2018〕1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