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辽宁省葫芦岛市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示范等5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8-01-30 18:27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新疆等省(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你单位报送的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辽宁省葫芦岛市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示范等5个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2018年2月28日前经你单位审批后报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同时,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要求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

  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项目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责任人,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完成环评、初步设计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准确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二是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是指项目直接管理单位(对项目单位的财务或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如果没有项目直接管理单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则为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及时报送项目进度和年度总结信息。项目建设单位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27.42.173/acb/busimis/login.jsp)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3日和7月3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我部将根据信息报送、实施、绩效等情况加强项目跟踪,对信息报送或开工不及时、实施进度缓慢、绩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依规处理,并视情况核减相关省份下一年度投资规模。

  附件:1. 辽宁省葫芦岛市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2. 吉林省扶余市玉米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3.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国家玉米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4.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玉米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5. 新疆国家玉米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农业部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农计发〔2017〕195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