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交叉督查的通知

2018-01-04 16:10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未知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文件


甘农牧办发〔2018〕1号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

改革工作交叉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林、农业、畜牧、农机)局(委):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和2017年11月9日全省农牧系统“放管服”改革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农业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农业审批事项“接”、“放”、“管”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各市州之间交流学习和共同提高,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在全省农牧系统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地区间交叉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上旬至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重点内容

各地要对照2017年11月9日全省农牧系统“放管服”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以及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对照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各督查组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各地农业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二)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三)承接、下放和取消事项管理情况;

(四)保留审批事项管理情况;

(五)“一站式”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六)网上行权工作开展情况;

(七)推进中介服务改革情况;

(八)工作创新、工作亮点及对“放管服”工作的意见建议。

具体督查事项见《“放管服”改革对照检查清单》(附件1)。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市州间相互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包括:

(一)查看市(州)、县(市、区)农牧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和卷宗档案;

   (二)赴市、县政务大厅实地查看行政审批工作运行情况;

   (三)深入基层,与服务对象进行座谈交流。

四、督查分组

(一)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四市交叉督查

第一组:嘉峪关市,督查武威市(联系人:胡校山,武威市农牧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13993532368)

第二组:酒泉市,督查嘉峪关市(联系人:陈精华,嘉峪关市农林局职员18693753189)

第三组:张掖市,督查酒泉市(联系人:李旭东,酒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13893754158)

第四组:武威市,督查张掖市(联系人:樊成,张掖市农业局法规科科长13993645338)

(二)金昌、兰州、白银三市交叉督查

第五组:金昌市,督查兰州市(联系人:孙大琛,兰州市农委法规处处长18693180889)

第六组:兰州市,督查白银市(联系人:刘添,白银市农牧局副局长13893059881)

第七组:白银市,督查金昌市(联系人:曾琳,金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15593595958)

(三)庆阳、平凉、定西市三市交叉督查

第八组:庆阳市,督查平凉市(联系人:杜永泰,平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13034173658)

第九组:平凉市,督查定西市(联系人:王琳,定西市农业局综合科副科长13830296016)

第十组:定西市,督查庆阳市(联系人:王国芳,庆阳市农牧局执法监管科科长13830411289)

(四)天水、陇南、甘南、临夏四市(州)交叉督查

第十一组:天水市,督查陇南市(联系人:杨建胜,陇南市农牧局政策法规科科员15117021627)

第十二组:陇南市,督查甘南州(联系人:徐志文,甘南州农牧局行政办主任13909418639)

第十三组:甘南州,督查临夏州(联系人:马和忠,临夏州农牧局政策法规科科长13993029651)

第十四组:临夏州,督查天水市(联系人:王贵生,天水市农业局法规科科长18919235066)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交叉督查,确定一名局(委)领导任组长,抽调2-3名熟悉“放管服”工作的同志组成督查组,同时,各市州要做好自查和督查准备工作,配合督查组搞好本地区的督查工作。农业、畜牧、农机部门分设的地区,由农业部门牵头,抽调其他部门的人员组成督查组;接受督查时,市(州)和相关县(区)农业、畜牧、农机等部门分设的,由本级农业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座谈会,其他部门分头准备座谈会汇报材料。请交叉督查的各市(州)农牧部门之间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商定具体督查时间、行程安排和其他相关事宜。

(二)各督查组要按照“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的要求,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督查任务。要在听取面上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赴实地进行现场察看,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对每项检查内容必须查深、查细、查透,避免“走过场”;每个市(州)至少检查2个县(市、区),检查结束时要向有关地区反馈检查情况,客观评价其在开展“放管服”改革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各督查组要严肃认真地开展交叉督查,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交叉督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州于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各督查组要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同《“放管服”改革对照检查清单》一并于2月10日前报送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 系 人:徐慧萍

电    话:0931-8179176

传  真:0931-8179170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附件:1.“放管服”改革对照检查清单

      2.2013年以来省级农业部门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