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11-27 17:12来源:吉林农网   作者:未知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业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安委[2017]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学习宣传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纲领性文件;是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各级农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采取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把握精神实质,理解核心内容

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作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过举办各类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要组织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生产经营企业、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开展宣传工作,努力使《实施意见》精神成为全省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等各方面的共识,筑牢《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现代网络、专家热线、农业刊物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不断引向深入。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组织人员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协作联动,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经省编办批准省农委增设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各地也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建设与农业部门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省安委会的要求,省农委正在组织制定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推进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部门的工作职能不断增强,同时,也赋予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新任务、新内容和新要求,要以工作的创新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学习宣传落实《实施意见》精神,转换为促进工作的内生动力,当前要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加强农机、农药、农村能源、农产品加工、“四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