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转发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7-10-29 14:15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川农业函﹝2017﹞87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局、文广新局:

 近日,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7〕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

 二、要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严格执行川发改价格〔2017〕284号文件,并将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纳入当前监管重点。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履行一事一议程序,把控筹资筹劳标准,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基础设施。

 三、要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借用脱贫攻坚的名义擅自扩大一事一议项目范围,把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负担作为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在贫困地区进行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省级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进行监管工作抽查,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联 系 人:省农业厅任华文

 联系电话:(028)85505661

 附: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30日

农经发【2017】4号六部门监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