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城郊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2017-10-26 15:22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城郊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各市、区(市)农委,厅有关处(站):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关于城郊农业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意抓出一、二个示范区域来”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城郊农业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7号)的落实,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加快城郊农业发展示范行动,推进城郊农业示范区域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服务城市、繁荣农村,方便市民、富裕农民的思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城郊农业示范行动,打造一批产业布局好、产品结构优、产业融合度高、示范带动力强的城郊农业快速发展先行区、示范区,引领带动全省城郊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重点

(一)结构调整示范。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大示范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幅调减粮食作物特别是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高效园艺产业,积极推进城郊畜牧业转型升级。扶持建设100个花卉种植观赏展销示范基地、城郊设施蔬菜名优特色地方露地蔬菜种植示范基地或城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区)等。

(二)产业融合示范。调整优化城郊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大力发展精品功能农业。拓展农业多元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扶持建设100个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高端休闲观光采摘园、农业旅游重点景区或高端民宿聚集区等。

(三)科技创新示范。调整城郊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大力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上的运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互联网+农业、精品农业、精准农业、会展农业等,着力培育创意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集中扶持20个区域城郊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示范企业或科技示范园。

(四)质量标准示范。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积极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标准体系建设。扶持完成10个城郊农业生产标准或生产规范修订认定。树立“质量兴农”理念,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五)品牌建设示范。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抓好城郊农业品牌战略实施,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培养创建市场影响力大、市民认可程度高的老字号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功能农业品牌等。集中扶持山西小米、运城苹果、宁化府陈醋等10个城郊农业品牌。

三、建设路径

(一)规划先行。坚持面向城市、服务城市,围绕市场需求,找准突破方向,充分发挥城市郊区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或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路径、重点和建设时序,有序推进,科学发展。

(二)试点示范。按照省、市、区(市)三级联动,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结合城郊农业“一圈三片”布局,服务区域中心城市、组团发展的思路,省级重点推动太原晋源区、大同南郊区、长治潞城市、运城盐湖区、吕梁孝义市等五个示范区市建设,打造1-2个省级城郊农业示范区。各市、区(市)也要确定示范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整合力量,集中突破。各市至少要抓好1个市级城郊农业示范区。

(三)市场导向。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积极推进城郊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激发城郊农业生产要素的活力。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主体在城郊农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重点培育100个城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四)园区承载。结合城郊现代农业科技园、产业园、创业园建设,创建并认定50个“生产+加工+流通+科技”的城郊现代农业产业园,30个城郊农业创业园,推进要素集聚,带动产业提质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城郊农业示范行动作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在手上,选好试点,加强指导。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落实责任人,确保城郊农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选树先进典型,总结做法经验,推动复制推广。

(二)加大资金支持。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在城郊农业发展任务清单中,对城郊农业示范区建设切块安排,对重点片区、突破方向、重点环节,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倾斜支持,对建设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各级农业部门要对城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品牌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

(三)形成推进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城郊农业示范建设。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