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的通知》(农市发﹝2017﹞10号)的通知

2017-09-28 14:55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市信字〔2017〕36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 

《农业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互联网+” 

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 

的通知》(农市发﹝2017﹞10号)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的通知》(农市发﹝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首届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以下简称“双新双创”博览会)参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 

  首届“双新双创”博览会是十九大之后农业领域举办的一项重要展会活动,对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激发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博览会有省级综合展区、农业物联网展区、农业电子商务展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展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展区、农业电子政务及网络信息安全和全国农村创业创新成果等7个专业展区。其中,省级综合展区由省农业厅负责组织、设计和布展工作。各市要充分认识“双新双创”博览会对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遴选发动辖区内社会主体参与,做好参展报名工作。 

  二、精心组织 

  各市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参展条件,遴选参展企业。重点邀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电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及农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科研教育单位等参展,邀请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领域的供应商、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到会洽谈和交流。积极推荐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省农业厅综合展区展示。已纳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农业电商小镇的主体要做好参展准备(以农业部公示名单为准,具体参会名额和参会方式待农业部下发通知后另行通知)。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能够展示我省在农业信息技术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挖掘一批“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新模式、新业态,推出一批新主体和新典型,提升我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新水平。 

  三、严格时限 

  此次“双新双创”博览会参展报名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市要严格时限,务必于9月30日前将企业报名表报组委会,同时抄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王光华 

  电话:0531-67866500 

  传真:0531-67866094 

  邮箱:sdsscxxc@163.com 

山东省农业厅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