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9-07 14:52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局),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为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我委制定了2017年度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委属各单位和省农机局开展农业普法工作情况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农委法规处。

联系人:陈晓军,联系电话:62624267。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2017年度农业普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安徽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特制定《2017年度农业普法工作计划》。

1. 宣传普及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农业法。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法制机构

2. 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人大新修订的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3. 宣传普及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省人大新修订的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种子管理机构

4. 宣传普及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省人大新修订的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畜牧兽医部门

5. 宣传普及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渔业部门

6. 宣传普及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科技教育机构

7. 宣传普及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植物保护机构

8. 宣传普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土肥管理机构

9. 宣传普及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构

10. 宣传普及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

11. 宣传普及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蚕桑管理机构

12. 宣传普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

13. 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农经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