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018号(教育类39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9-07 14:51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下载文件:  农办案〔2017〕103号.CEB

王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业电商人才培养模式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培训工作是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技能的重要途径,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核心环节。我部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民教育培训特点,抓实抓细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4年以来,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0.9亿元,培育超过260万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农民多元化需求,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综合素质培养,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为提升农民利用手机开展生产、便利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培训对象既覆盖普通农民,又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把有培训意愿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手机选购、常用软件、生产应用、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和网络安全等方面,切实提高农民查询信息的能力、网络营销的能力、获取服务的能力、便捷生活的能力。三是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培训。我部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很多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培育任务。如,隆平高科积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指导服务,实现基地基层联动、线上线下互补、育种育人一体发展;荃银高科在安徽农业大学设立“荃银班”,探索培养本科层次的青年农场主。农业企业通过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提供农资、农技、市场信息等服务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受到农民普遍欢迎。

  下一步,我部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机制创新,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电商人才培养。

  二、关于校企合作培养人才

  为有效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化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部联合教育部成立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下设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和现代渔业等5个农业职教集团,探索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大学、科研单位参与,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基地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截至2016年底,五大农业职教集团相继成立并实质运行,吸纳涉农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500余家。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五大农业职教集团支持力度,促进农业职教集团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生实践、师资培养、基地建设、模式研究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

  感谢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7年9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