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170号(农业水利类20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9-01 15:03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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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亚忠等32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农业部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总体思路,落实国办关于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大扶贫支持力度,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湖北、河南、安徽三省扶贫资金73.55亿元,扶贫资金审批权下放到县,湖北、河南、安徽三省均可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二是农业部编制《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对“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项目予以支持。三是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在部分省市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2012-2016年,中央财政向大别山革命老区安排补助资金共3300万元。四是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在河南、安徽在内的12个省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试点省(市)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五是农业部向中国农业银行推荐了448个基础条件扎实、市场前景良好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和403个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六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起,中央财政在部分省份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11年全面推开。据统计,2008-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97.96亿元,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产业功能。一是农业部联合国家旅游局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组织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品牌建设。二是围绕生态环境建设、休闲旅游、文化传承等功能,中央财政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2016年国家旅游局安排旅游发展基金1500多万元,用于补助大别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大别山湿地旅游公园、桐柏红叶景区基础设施等大别山革命老区旅游项目纳入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2016年12月,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14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进一步推动革命老区特色产业优化升级。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12个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将大别山区六安、安庆、信阳、驻马店、南阳、黄冈、随州、孝感、襄阳、武汉等地1000多个贫困村列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予以支持。国家旅游局将大别山革命老区境内的桐柏县新集乡梁庄村、城湾镇石头庄村等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纳入2016年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范围。

  下一步,农业部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过程中,重点向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推进当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央财政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集中连片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和商品化加工设施;支持主食加工、中央厨房、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发展;支持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等工作。在政策落实上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品牌培育和示范创建,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拓宽农业功能,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旅游融合,实现特色农业产业、农业观光、生态有机融合发展,创新新业态,延长价值链。

  二、关于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农业部一直把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进行重点培育、给予大力扶持。一是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定向减税、普遍性降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各类涉农项目在加工示范合作社得到有效落实。2012-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累计带动6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万座初加工设施,其中2015年支持合作社初加工建设资金4.5亿元,增加初加工能力48万吨。二是开展公共服务。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其参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及区域性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支持其开拓市场,开展产销对接、企社对接、银社对接、院社对接,创新营销模式,培育市场品牌。组织专家调研指导,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加工示范单位发展水平。三是总结推广经验。2014年以来,农业部开展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总结做法经验,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宣传推介,树立推广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3.86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建立培育对象库,同时建立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等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下一步,农业部将大力支持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重点支持其发展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

  三、关于提升特色产业品牌辐射力和影响力

  农业部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先进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提升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逐步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全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大力提升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在农产品初加工方面,改善设施条件、购置商品化处理设备、认定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在主食加工方面,制定行业标准、推进主食工业化、培育知名品牌。农业部于2012年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已认定了224家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提高了主食产品品牌知名度、扩大了品牌提升力和市场占有率。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对接国际标准、改进技术装备,扩大市场份额,发展自主创新品牌和产品品牌。下一步,农业部将进一步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提升特色农业品牌辐射力和影响力,实现特色农业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

  四、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网络化发展

  (一)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将“互联网+”现代农业作为11个重点行动之一。2016年5月,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打造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

  (二)进一步打造农村电商物流体系。自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26亿元,在河南、安徽等21个省份653个县,支持4.9万个农户和61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设8.7万座初加工设施。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园、创业园。

  (三)打造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搭建了12316农业公益服务平台,自2014年以来,农业部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目前,12316服务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年均受理咨询电话逾2000万人次。截至2016年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范围已经从10个省(市)22个县(市、区)扩大至26个省份116个县(市、区),益农信息社已覆盖2.4万个行政村,累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630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1.1亿人次、涉及金额39亿元,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1亿元。在各省自愿申报、竞争性遴选的基础上,2017年,农业部将在河南等10省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覆盖所有县和行政村,努力把信息进村入户打造成“互联网+”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

  五、关于优化特色产业发展政策服务体系

  (一)优化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服务体系。大别山地区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农业部高度重视这些地区产业扶贫工作。2016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明确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为推进农业部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大贫困地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促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明确把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作为农业项目资金倾斜安排的首要任务。

  (二)税收政策支持。为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加强交通扶贫工作力度。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将《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范围内的县区均纳入到规划范围,投资重点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增加投资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地方资金不足和筹资压力大的问题,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的通、走的畅”。

  (四)关于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农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拓宽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产业项目融资渠道,有利于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提升老区人民生活水平,地方可结合自身财政实力和经济发展需要统筹研究设立。同时考虑到产业基金属于高度市场化的领域,宜由社会资本为主发起设立,政府侧重政策支持和维护市场规范运行,不宜过多参与基金的设立和运营。

  感谢您对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

                                农业部

                              2017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010)5919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