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7-08-30 15:48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皖农法函〔2017〕850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

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局),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为深入推进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安徽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安徽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政发〔2016〕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发〔2016〕4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省的新要求,以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衔接、法律普及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效果,注重载体创新、方式改进、渠道拓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化农业法治实践,加强农业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水平,推动全社会树立农业法治意识,为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农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全社会农业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农业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农业管理方式依法转变,农业法治建设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农业行政行为,形成崇尚法律、厉行法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围绕农村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村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引导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提升法律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突出农业普法与农业执法、农技推广等工作相融合,在农业执法中宣传法律规定,在农技推广中传授法律知识,在政策实施中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互动互促、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引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机制、拓宽平台、丰富手段,着力体现农业行业特色,不断提高普法的传播力、感染力、即时性和有效性,努力开拓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农业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农业系统广大党员争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深入人心,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至上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要加大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推动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业技术推广、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农民专业合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加大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的政策制度、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宣传力度,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的权利、义务、责任,有效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农业法治讲座、张贴农业法律法规海报挂图、制作农业法治宣传展板、播放农业法治宣传片等活动,在机关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使机关干部持续接受精神的熏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制文艺演出下基层等群众性活动,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育新型农民相结合,总结农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命名一批农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典型。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农业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农业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推行农业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农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农业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是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

(一)加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主任会议集中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农业经济的能力。

(二)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法律考试与学法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农业法治讲座、农业法治论坛、农业法治研讨等活动,充分利用执法培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定期轮训以及案例研讨等,把农业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农业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五年内对全省农业执法人员轮训一遍。

(三)加强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加大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坚持法律服务与执法监管并举,建立诚信守法和违法失信奖惩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用法。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治,大力倡导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教育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五)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创新农业法治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宣传、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农业文化节庆活动中增加农业普法元素,使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工作步骤

第七个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前,各市、县(市、区)农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完善“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市农委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要及时报省农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20年,各市、县(市、区)农委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前,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要把“七五”普法作为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和经费保障到位。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调研,及时研究部署农业普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农业法治机构的工作职能和手段,充实农业普法宣传教育专职力量,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农业普法队伍。同时,加强农业普法骨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积极推行农业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和法律专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推进农业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农业普法提供法律专业支撑。

(三)加强考核评查。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业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对农业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强化工作绩效评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七五”普法全面深入开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印发

打字:傅丽平             校对:陈晓军             共印2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