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8-30 15:47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现对“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

2.项目地点:安徽省

3.项目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4.项目内容:组织专家对照考核细则,对庐江县等9个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和巢湖市等24个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价,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汇总分析考核评价结果。

5.项目预算: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省级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或其他有研究条件的机构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服务要求

1.有专家团队组织能力,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中抽取不同专业专家,组成考核组,每组专家不得少于3人。

2.专家团队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流程,具有农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业知识。

3.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统一考核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把好考评关,保证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4.本项目仅支付考核评价分析与满意度调查劳务费,不包括交通费和食宿费。

5.每个县现场考核和满意度调查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按时报送考核评价和调查结果。

(四)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价格分(20分)。以通过评审后有效竞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20。

(2)技术分(60分)。①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理解程度(10分)。投标方案体现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现场检查和和满意度调查的程序、内容、标准等较为熟悉。②项目技术方案(30分)。投标方案对本项目要求有实质性响应,有相对应的核查调查办法和手段,有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管理、过程管理、档案管理等。③方案演示(20分)。投标人需要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方案进行演示。评标小组从投标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3)业绩(20分)。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或农业类项目评估及后评价案例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

2.报名方式:本项目以书面函件方式报名。函件可直接递送、邮递或将函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一式三份)。省农委不收取任何费用。谈判文件概不退还。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人:董承武 耿继光

电话:0551-62666787 62666768

电子邮箱:ahncpzljg@126.com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送谈判文件,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于密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全称等(一式三份)。

2.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责任自负。磋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