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关于做好2017年“三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2017-08-29 16:38来源: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信息网   作者:未知

各设区市、杨凌区、韩城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确保2017年“三秋”机械化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57号)精神,今年“三秋”期间,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各站)应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三秋”期间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省“三秋”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一、   积极开展农机化质量监督各站要按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三秋”期间的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二、   及时处理质量投诉案件各站要认真做好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三秋”期间,质量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各站在接到质量投诉后,要按照相关程序积极受理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处理过程要做好记录,按要求归档。三、   相关要求1、“三秋”期间,如遇群体性集中投诉或上访,应及时逐级上报,上下联动,协调处理。2、各市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并将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站。3、省站将组织对各地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保障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陕西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