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

2017-07-12 14:17来源: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未知

内农牧机发〔2014〕303号

各旗县人民政府:

按照政策要求,2014年度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接近尾声,从11月17日系统查询统计的进度看,阿拉善盟、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总体实施进度较快。固阳县、达茂旗、乌海市乌达区、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满洲里市、科尔沁区、化德县、卓资县、集宁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总计11个旗县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不足70%。还有24个旗县至今没有给补贴购机户兑付补贴资金,具体名单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包头市(东河区、石拐区、固阳县、高新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乌达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旗、伊金霍洛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右后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

请各地抓紧核查,积极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购机户手中。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规定,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直接与资金分配挂钩,对于资金使用比例低的旗县,我们会削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额度,如到年底补贴资金没有使用完毕或补贴资金没有全部兑付给补贴购机户,我们将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原则上下一年度不予安排补贴资金。 

附件:1. 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表—盟市级(截止11月17日)

     2. 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表—旗县场级(截止11月17日)

 

点击这里下载通知文件全文及相关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11月18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兴安盟行署、锡林郭勒盟行署、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乌海市人民政府,有关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