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用有补贴,多用加收钱!五部委联合强力推进的这项改革有点意思!

2017-06-16 15:18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作者:未知

  你在家是咋浇地的?


  无论是为了水资源还是钱袋子,农业用水都不能“任性”。


  努力缓解我国日益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必要而紧迫。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而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就是: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这两年,国家在此方面频出举措。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又联合发出《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国家明确说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那么改革究竟怎么改?农民在农业用水上将迎来哪些变化?


  下面就根据相关文件内容为您梳理一下,农民朋友心里要对正在推进的改革有个底。


  首先:


  这次改革是全国性的!


  没错,全国都会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有的地区或许已经改革了,有的地区或许还没信儿,那是因为改革是渐进的,要先试点、再逐步推开,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到位。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时间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从总体来说,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的新机制。


  根据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的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已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县(区、市)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力争2020年底前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工程基础较好、群众水商品意识较强的省份,在全省(市)范围率先全面推进改革,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暂不具备全面推开改革的省份要选择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集中力量做好改革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认为,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水价改革有利于节本增收和结构调整:


  “在2016年甚至更早的时候,有的地区就开始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现在到了总结的时候。这些地区应该把好经验总结出来向其他地方推广,这样整个水价改革就可以不断完善。


  “对农民来说,过去水价改革的主要手段就是提高价格,但是这一次水价改革,有些地方通过实行累计用水的计量方式,如果农民节约用水、没有超过限额,一是水费比较低,二是还给奖励,这都帮助农民降低成本、节约水资源、促进增收。”


  未来的农业用水将变成什么样?


  1 农业用水有定额,不同主体的用水指标不一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


  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还提出: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及时修订用水定额。


  2 农民在定额内用水有补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


  补贴的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进一步补充提出:


  改革地区要对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节约部分适当奖励;超定额用水不再予以补贴,并逐步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3 水价可能要“分档”,多用要加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


  因地制宜探索实行两部制水价和季节水价制度,用水量年际变化较大的地区,可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用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地区,可实行丰枯季节水价。


  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


  4 粮食、经济作物、养殖业或有不同的水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


  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


  地下水超采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生态改善。


  5 新建、改扩建工程都将有供水计量设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抓紧改造。


  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户。


  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还提出:


  加大力度推进农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按照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的需要,同步配套经济适用的计量设施。


  6 将根据水资源情况调整种植结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适度调减存在地表水过度利用、地下水严重超采等问题的水资源短缺地区高耗水作物面积。


  选育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建立作物生育阶段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


  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提出:


  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适度调整水资源短缺地区作物种植结构,提高耐旱品种覆盖率。


  目前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2,与发达国家已达0.7以上的水平有一定差距,水价改革是农业水利技术换代升级的助推器。


  李国祥强调,在水价综合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市场的主导地位,才能有效配置水资源:


  “农业水价改革对于我国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高农民受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对国家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长远影响。国家为了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水价改革主要让节约用水的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让水价保持一个合理的水平,通过记水计量、节约用水,得到补助和奖励,这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水价改革的未来,除了这些措施,再交易市场改革也要能相应进行配套,这才能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真正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