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基建项目管理的通知

2017-06-08 15:32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甘孜、阿坝、凉山州农牧(农牧供销合作、农牧水务)局:

  当前,我省草原防火基建项目建设管理中,普遍存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建设进度滞缓、信息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全省农业基建项目的统筹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草原防火基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现就加强草原防火基建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草原防火基建项目建设与管理,按《四川省农业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抓好项目建设与管理,杜绝重争取、轻管理、缓建设的现象。项目主管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并确定1-2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从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管理的持续性。

  二、务必强化项目建设

  我省项目建设任务重,“十三五”期间将有县级草原防火物资站、火情监控站近30个项目待建。目前,我省有3个已建成未竣工验收、4个已过建设期限、6个需今年年内建成的项目。请各地组织开展自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竣工验收。建成未验收的请按《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768号)要求,加紧做好项目初验、决算审计等后续工作,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建设滞后的要按批复要求,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今后所下达的草原防火基建项目,必须在批复要求的项目建设期内完成建设任务。我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查督促。

  三、建立健全报送制度

  草原防火基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农业厅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建设信息及投资完成情况定期报送制度,逐月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实施管理模块,报送建设进度情况,完成当月信息调度,每半年报送一次项目实施情况。

  四、规范物资库(站)管理

  建成的草原防火物资库(站)等项目,要严格按《农业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做好物资库(站)的日常管理、保养和维护,建立物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按物资使用情况和年限清理报废不可用物资,并及时进行更新补库。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