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凉山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2017-06-08 15:31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凉山州农牧局:

  你局《关于报送凉山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凉农牧 [2017]32号 )收悉。按照《农业部关于四川省甘孜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5]226号)要求,依据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凉山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我厅审核,原则同意《凉山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凉山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盐源县、会东县农牧局

  三、建设地点:盐源县盐井镇、会东县会东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盐源县:新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土建工程474.66平方米(草原防火值班室50平方米,设备储存库424.66平方米);安装安防监控设施一套;购置扑火装备10套;购置通讯装备1套;购置管理、取证设备1套;购置防火专用设备1套。

  会东县:新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土建工程449.71平方米(草原防火值班室49.71平方米,设备储存库400平方米);安装安防监控设施一套;购置扑火装备10套;购置通讯装备1套;购置管理、取证设备1套;购置防火专用设备1套。

  五、项目总投资:核定凉山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83.23万元,仪器设备购置投资2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万元,预备费17.77万元。

  六、资金筹措:中央预算内投资54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54万元。

  七、建设期限:2年。

  八、工程招标: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办理招标事项。

  九、项目管理:要严格遵循基建程序,按照批复的初设及概算认真组织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建设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要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推行“四制”,切实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

  十、投资效益:项目建成后,通过对该地区重点地区草原火情进行科学、有效的监控,能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强有力地保障牧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细化施工图设计,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实施,逐月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进度信息,每半年向农业厅报送项目实施总结。

  附件:

  1. 四川省盐源县草原防火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核定表

  2. 四川省会东县草原防火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核定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凉山州草原防火站建设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盐源县初设与概算核定表.docx附件2:凉山州草原防火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会东县概算核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