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7-06-06 16:37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和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深入搞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全省农业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6日

 

全省农业系统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2017〕50号)精神,推进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等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弘扬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努力提升农业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的认识水平,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组织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同省农业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月”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和开展各项活动。省厅安委办将重点组织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媒体宣传、营造氛围活动。积极邀请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各级农业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采取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设安全宣传点、送检下乡、巡回检查、开展农业安全宣传咨询、印发农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

(二)主题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围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法》、《山西安全生产条例》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市县和农业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集中宣讲,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农业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省厅将赴相关市县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通过活动向生产企业和干部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组织参加安全知识大赛等活动。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安排,省、市政府安委办将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省厅各单位和市县农业部门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各级农业部门可以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向一线干部职工征集安全建言、公益宣传广告等形式,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认识水平。

(五)安全生产巡回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将统一安排,对全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省厅承担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牵头处站要组织对市县农业部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以及应急预案准备等进行督查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

五、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筹划。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明确任务分工,有序安排,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各自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活动策划,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各类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群众性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营造的舆论氛围,扩大农业安全宣传工作的整体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农业部门都要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举办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农业安全教育手册,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农业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营造有利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农业部门、省厅承担监管责任的相关处站于6月2日前向厅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联络员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每周五前将本区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上报厅办公室。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其它资料一并上报。

  联 系 人:高跃龙   闫伟

联系电话:0351-8235520

电子邮箱:nyt2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