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4号建议的复函

2017-05-27 14:51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复〔2017〕156号

 


                            A

卢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打造重庆“市民农庄”示范区的建议》(第0144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到乡村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体验农事、排解工作压力已逐渐成为一种潮流,推动了市民农庄、田园客栈、生态庄园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和休闲农业的加快发展。巴南区作为都市功能拓展区,区位优越,近年来围绕农业设施景观化、农村房屋民俗化、农事农活表演化、民风民俗体验化,成功打造了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云篆山生态观光农业园、中国最美休闲乡村集体村等一批景区景点,推出了多条精品线路和10余个特色农旅节庆活动,带动当地农民每年增收5亿元左右。

市民农庄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休闲农业模式,以让市民亲近自然、体验农业生产过程、享受田园乐趣、收获放心农产品为宗旨,实现轻松劳动、快乐收获、享受成果,在大城市郊区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都市功能拓展区应对接城市,服务城市,重点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业,拓展农业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等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此,市农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将大力支持巴南区规划打造市民农庄示范区,并积极配合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协助巴南区科学编制市民农庄示范区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示范区功能定位、建设管理及运营模式等,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指导巴南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充分考虑市民农庄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支持巴南区积极开展村规划编制试点,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以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为重点,明确划定村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合理安排农村各类用地,落实项目点状布局,保障市民农庄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有效落地。

二是落实配套政策。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1号)出台了施设农业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新增耕地、农村闲置房屋等使用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127号)明确了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投入支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服务等政策。市级相关部门将会同巴南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折不扣享受优惠政策,支持市民农庄示范区建设。

三是推进“三权分置”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9号),支持巴南区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完善流转机制,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为建设市民农庄示范区创造条件。探索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积极推行土地经营入股,实行“保底+分红”,让农民更多分享规模经营和二三产业收益。

四是加强项目建设。2017年,市财政已安排巴南区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切块资金1650万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奖补资金300万元、美丽乡村社区化建设试点资金100万元。今后,市级有关部门将根据市民农庄示范区建设情况,继续在相关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巴南区加大相关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坚持以企业业主投资为主,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和运营。

此复函已经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联系人:艾丰,联系电话:89133117,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