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国家储备原油竞价交易的公告

2021-09-15 19:36来源:   作者:未知
根据国家储备原油销售工作安排,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油储中心”)将在国家储备石油交易系统http://123.127.88.176:9000/tradeclient/(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2021年第一批国家储备原油竞价交易,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

  竞价交易时间:2021年9月24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开始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货物情况

  (一)交易品种为保税原油。

  (二)第一批销售总量为7383616.78桶。

  (三)交易货物资源情况具体见《储备原油投放资源表(第一批)》(见附件1)。

  (四)交易货物品质主要指标具体见《品质证书》(见附件2)。

  三、交易模式

  交易模式:采取关外保税状态公开竞价方式销售(竞买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完成竞价和确定购买企业。

  加价幅度:最小加价幅度为0.5美元/桶。

  交易手续费:本批次交易不收交易手续费。

  每桶(bbl)体积为:0.15898立方米。

  四、交易资格

  参与国家储备原油竞价交易的企业须:

  (一)符合国家炼油产业政策且拥有足够进口允许量余量;(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购买的原油主要用于化工化纤等原料生产,自用不转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四)认同并接受公告公布的交易细则、销售合同范本、数质量差异以及交易风险等内容;(五)按照交易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署承诺书,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五、交易安排

  (一)报名和审核

  请根据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3),准备好相关材料。企业登录交易系统,进行会员注册,成功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经审核后注册会员成为交易会员,交易会员参加竞价前须阅读和知悉风险告知书内容(见附件4),并按规定时限及时缴纳竞价交易保证金。

  (二)缴纳保证金

  交易会员应于2021年9月22日17:00前向油储中心指定账号(详见交易系统公告)汇入足额竞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40元/桶,超过当日17:00到账的保证金无效(以油储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竞价结束后,无效的和未成交的保证金退还(无利息),具体规定见交易细则。

  (三)模拟竞价

  交易会员可于2021年9月23日14:30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模拟竞价,熟悉竞价规则及平台操作。

  (四)公开竞价

  交易会员通过交易密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价操作,竞价交易时段为北京时间9月24日9:00-11:30、13:30-15:0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或停止竞价,另行通知。竞价时交易系统公布起拍底价,交易会员需从起拍底价开始竞价。

  (五)现场验货

  买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完成现场数量检验,如未按期验货视为对竞价交易货物无异议。

  (六)签订合同

  买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与油储中心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范本见附件5)。合同签订前应将申请材料清单所列的盖章复印件以及原件提供油储中心核验。

  (七)货款结算

  买方应在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油储中心支付合同全部货款。油储中心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开具发票。

  (八)货物交收

  买方及时联系仓储企业,根据竞价中标告知书、验货通知书、出库通知书以及销售合同,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含签订当日)完成提货出库。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10-88653590,010-88656766。

  七、其他要求

  (一)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储备原油竞价交易细则(试行)》(见附件6)。

  (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竞价交易活动。

  附件:1.储备原油投放资源表(第一批)

  2.《品质证书》扫描件

  3.申请材料清单

  4.风险告知书

  5.销售合同(范本)

  6.国家储备原油竞价交易细则(试行)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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