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1万户 圆了困难群众安居梦

2021-01-22 13:36来源:农村部   作者:未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全力推动。目前,天津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圆满收官,农村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到2020年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约4万户。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改造4.1万户,涉及滨海新区、西青、北辰、津南、宝坻、武清、宁河、静海、蓟州等9个有农业的区、119个街镇(乡)、2600多个村庄,涵盖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户、因灾倒损户、其它贫困户等五类困难人群。按照房屋危险等级划分,2.2万户C级危房得到有效维修加固,1.9万户D级危房得以拆危重建。农村困难群众通过危房改造,告别了冬冷夏热雨天漏的破旧危房,住上了梦想的安心房,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天津市住建委经过多年实践和不断完善,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政策体系。在危改对象认定上,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备案的审核程序;在资金筹措上,明确了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筹资政策;在补助标准上,根据危房等级和困难类型,确定了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在建设方式上,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有统建意愿的可由镇村统筹组织;在改造方式上,采取D级危房拆除重建或加固大修、C级危房修缮加固的方式;在建设标准上,结合天津市实际确定了建房面积控制要求,提出了最低建设标准、抗震安全等要求;在操作管理上,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实行“一户一档”,确保信息监管到户。

  目前,天津建立权责清晰、全过程可控的农户危改管控体系。出台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相关制度,明确了改造政策覆盖人群。开通“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公众号,畅通农户报名渠道。引入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提高危房鉴定准确度。实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天津累积投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约3.1亿元,市财政补助资金约4.6亿元,区级财政约4.6亿元,积极拓展结对帮扶、慈善救助等方式,有力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

  天津市住建委结合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抗震改造和建筑风貌提升。充分利用好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房达到农村住房建筑节能示范标准的,按照节能改造实施部位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奖补资金,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同时结合村庄规划风貌管控有关要求,为农户危改提供建筑风貌推荐做法,使新建、改建农房体现田园特征,保持华北民居传统建筑风貌特色。

  天津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圆满完成是解决平均数掩盖下困难群体生活问题的具体举措,为天津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天津市住建委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深入调研,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探索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后的长效维修管护办法,同时研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农村群众住房质量安全和品质需求,全力推进天津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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