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9-24 11:59来源:   作者:未知
晋农机工发〔2020〕7号
  各市、县农机中心(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抓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夺取秋粮丰产丰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各级农机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农机合作社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秸秆还田机、旋耕机、变型拖拉机的安全排查,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在农机通行路段,加强检查力度,杜绝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宣传《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农机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要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农机生产突发性事件和事故,能及时联络和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把秋季农机化生产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把组织调度工作做精细,把示范推广工作做扎实,把督促指导措施落实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发挥农机作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农机防灾抗灾和生产自救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秋粮适时收获、秋种顺利开展。
  三、抓好保障服务。要组织农机技术骨干,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和帮助机手做好作业机具检修、调试和保养工作,确保农业机械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机化生产。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前提下,通过召开演示会、现场会、培训会等形式,推广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新技术新机具,提高机手的维修和操作技能,提升机手的安全意识。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向玉米联合收获机、薯类收获机、深松机、免少耕播种机及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倾斜,确保秋季所需机具及时投入农业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三秋生产中的作用。要与交通、石油、气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跨区机收作业畅通、农机用油供应充足、市场供求服务到位、农业生产秩序良好。
  四、做好项目实施。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行动,抓住秋季农机化生产有利时机,重点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程序完备、措施具体、贴近实际。要做好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及检修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要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依托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核查作业面积和质量,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要向地方财政争取项目配套工作经费,鼓励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开展第三方质检工作。已安排第三方质检服务的项目县要积极配合第三方质检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深松作业面积和质量、远程监测系统监测结果进行质检,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

  五、搞好信息宣传。秋季农机化生产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生产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从9月下旬起,通过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上报作业进度。要按照《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动态报送工作的通知》(晋农机工函?2019?8号)要求,每月25日前报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态。秋季农机化生产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工作,将全年农机化生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省农机中心农机工程项目部。要做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要挖掘新闻题材,捕捉新闻焦点,培育宣传亮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广泛报道秋季农机化生产的新典型、新亮点、新特色,为农机化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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