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10 17:05来源:   作者:未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落实好国家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带动饲草产业发展,保障奶牛综合生产能力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2020年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8月4日
    黑龙江省2020年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省优质苜蓿和奶业生产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大、基础好、在增加苜蓿产量和提高苜蓿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为奶业发展提供优质苜蓿草产品,促进提升奶牛综合生产能力和牛奶质量安全水平。2020年继续扶持建设苜蓿种植基地,基地所产苜蓿草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级以上。奶牛饲喂苜蓿产品后,牛奶产量和健康水平有所提升。
    二、实施范围
    2020年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不含农垦系统,农垦按照农业农村部下达任务另行组织实施)。
    三、补助方式、对象、标准和内容
    (一)补助方式
    苜蓿基地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待项目市县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补助资格。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要求
    1. 项目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或奶农合作社三类主体。合作社需成立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涵盖牧草种植;奶牛养殖企业(场)或奶农合作社奶牛存栏300头及以上。
    2. 申报单位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且具有土地使用或经营权(查验使用权或经营权证明文件或5年及以上土地租赁合同)。
    3. 项目市县和申报单位在近年来执行国家或省级畜牧项目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4. 申报单位苜蓿种植经验丰富,申报时需出具承诺函,保证5年内苜蓿种植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
    5. 近三年享受过类似补贴的地块不得申报该项目。申报项目需由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并出具申报项目地块未享受补助的证明。
    6. 优先扶持在2020年当年能够完成苜蓿种植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主体。
    (三)补助标准
    在全省范围内对新种植原则上集中连片1000亩及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为更好发挥项目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每个项目最多申报6000亩。
    (四)补助内容
    一是苜蓿种植支出。主要包括购买苜蓿草种子、肥料、农药等相关生产资料。二是购置生产机械。包括购置或租赁苜蓿草种植和收获相关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刈割收获、压扁、田间快速脱水、茎叶同步干燥、收割机械配套、田间快速打包、高密度草捆加工设备。三是改善田间生产条件。包括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地、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四是建设相应设施。包括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内容中各有侧重。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编制本级绩效目标,负责项目的筛选、评审、要件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5份),于8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项目复核。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聘请专业机构对市、县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核和评分排名,同步审核绩效目标,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公示。
    (三)资金下达。2020年苜蓿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依据国家下达资金总量、各地申报项目评分排名,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资金拟分配意见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批复后下达拟扶持计划和绩效目标并预拨补助资金至项目市县。
    (四)项目实施。项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单位按方案实施苜蓿种植、机械购置等建设内容,并负责项目日常监管。
    (五)项目验收。项目市县自行制定验收方案,验收评分表可参照以往国家苜蓿项目评分表结合实际制定。验收结束后,项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11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项目市县同步履行资金兑付程序,12月30日前足额兑现补助资金。逾期不能兑付到项目单位的补助资金或市县级结余的项目资金,由省级收回并统筹安排。
    (六)绩效监控和评价。项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同时梳理总结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按照省级下达任务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市县要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和抽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立项和申报工作。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项目单位筛选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编制等项工作,确保政策和项目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项目的督导和监管工作。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是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项目申报、考核验收、项目期内监管等工作。要组织计划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落实责任到位。
    (三)加强宣传,阳光操作。各地要切合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专业合作社、苜蓿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场种植苜蓿积极性,提高苜蓿种植和奶业生产水平。在项目立项中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各项措施和服务到位,做到政策公开、筛选公正、申报公示。
    (四)严格程序,加强监督。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开展工作,杜绝暗箱操作、虚报项目、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核查,加强项目立项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苜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格式
    2.申报材料格式规范
    3.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项目实施背景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所在地苜蓿种植、奶牛养殖情况,奶牛单产水平、生乳质量、饲喂预期效果等。

二、项目实施目标与建设标准

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及预期收益,资金投入与年度效益分析表。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利用的实用技术,播种、田间管理与收获等。

三、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地块基本情况,种植面积、苜蓿品种、收贮方式、加工比例、草畜结合方式、机械设备购置、贮草棚、农机库等相关设施建设等;示范带动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内容。

四、项目单位情况

详细说明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同时填写附表),主要包括单位类型、职能业务范围,技术设备基础条件、财务收支资产情况、项目地块的选择、苜蓿种植经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五、项目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生产技术规程方案、资金投入、项目管理等措施。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序号 

项目单

位名称

项目所

在地

申请项目任务(亩)

资金安排

(万元)

项目单位类型

成立

时间

申请项目地块目前已完成苜蓿种

植面积

(亩)

灌溉方式

机井

(套)

贮草棚

(平方米)

已有技术装备

有无不良记录

合作社人员数量(个)

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奶牛养殖企业奶牛存栏

(头)

滴灌

喷灌

旱作

设备

数量

(台)

价值

(万元)

1















1、拖拉机




2、播种机



3、叉车



4、压扁割草机



5、搂草摊晒机



6、拾捡打捆机



7、二次高密度加压机



8、苜蓿草块加工机



9、苜蓿颗粒加工机



10、其他



注:1、“项目所在地”需明确市、县(区)、乡镇,并准确标明详细经纬度;2、“不良记录”是指政府相关部门的通报、处罚、媒体曝光等。




附件2: 

2020年黑龙江省苜蓿基地建设

项目申报材料规范

 

一、封面

 

2020年黑龙江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XXX全称(与公章一致)

         主管单位:XX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年  月  日

二、目录

三、实施方案

 

   2020黑龙江省XX市(县、区)XXX单位(与公章一致)


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承担单位须盖章

主管部门须盖章

信息完整

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申报意见表 均需签字、盖章

项目承担单位情况表,承担任务和资金安排需按公示面积和资金填写,建设地点具体到乡镇,四至经纬度明确。

四、示范田卫星图(图中明确标注项目地块区域范围)

五、联合行文原件(面积、资金一致、附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承诺函、未享受过补助证明

七、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承包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年限在5年以上)

    九、牧草销售计划、供销协议(合作社或饲草生产加工企业附与奶牛场签订的供销协议,协议中明确奶牛场。奶牛养殖企业附奶牛存栏量证明)

    十、企业简介(企业经营范围,苜蓿种植经验和效果,现有刈割、搂草、翻条、并条、半干裹包青贮一体机等机械设备情况,拟申报项目地块土质、灌溉、电力配套等情况,贮草棚、机械库等基础设施条件等)

    十一、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十二、项目地块照片等其他辅助材料(土质检验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等)

 

材料胶装,排版及格式规范,复印件清晰



附件3:

绩效目标申报表

资金名称


省级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市县财政部门


市县主管部门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地方资金

1.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债券资金





5.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目标1:增加苜蓿产量和提高苜蓿产品质量;目标2:为奶业发展提供优质苜蓿草产品;目标3:提高奶牛综合生产能力和牛奶质量安全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0年新增苜蓿种植面积


1000亩苜蓿饲喂奶牛数量

≥300

质量指标

苜蓿产品质量

≥国标2级

饲喂示范基地苜蓿的奶牛平均单产提高

个百分点

≥1

苜蓿粗蛋白含量

%

≥18

苜蓿相对饲喂价值

%

≥125

★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下达时限

月、日

12月30日前

★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旱作条件下亩产量

公斤/亩

灌溉条件下亩产量

公斤/亩

苜蓿种植第2年,平均单产比当地平均水平提高

%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周边农民苜蓿种植水平

提高

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项目承担主体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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