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7.73万农村困难群众 纳入兜底保障

2020-07-17 17:07来源:农村部   作者:未知

  昨天上午,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坚决打赢结对帮扶攻坚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天津市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关爱和帮扶,兜底保障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共有农村困难群众7.73万人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共给予临时救助0.75万人,累计救助金额1687.8万元。
  市民政局介绍,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的底线制度安排,关系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能否如期完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质量。随着天津市救助体系的逐步完善,现已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的“8+1”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人群的切实需求。

  从2017年开始,天津市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持续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衔接,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达到980元/人/月,特困人员标准达到1470元到1840元/人/月,包括逢年过节的慰问金,都实现了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同样标准,稳定实现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吃穿不愁”。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7.9万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3亿元。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万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000余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2万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6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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