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成功创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2020-04-22 17:32来源:农村部   作者:未知

  日前,奉化区农业农村局荣获“第一批全国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成为宁波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近年来,该局在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中,精准施策,创新激活“一池春水”,丰富普法活动载体,可谓亮点纷呈,成绩突出。

  为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早在去年4月,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杜志维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细化工作方案,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做到年度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去年10月31日,宁波市奉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下设4个中队,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各项执法制度。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行政决策符合规定程序、行政决策内容合法,有效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制定了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了普法责任人。该局把普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长期法律顾问,聘请两名区人民法院退休老法官专职协助土地纠纷仲裁,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该局强化干部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行政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普法宣传形式多样,运用典型案例,向市民以案说法,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创立“田间小板凳”现场培训方式,邀请有一技之长的首席农技专家和农业农村干部到田间地头向农民传授农业技术、宣传普法知识,打通农村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创新活动载体,开设“三农大课堂”,让各领域农业农村干部联系结合工作实际,走上讲台授课,利用微信、钉钉等开展网络培训,扩大授训面,并专门编印了《农业农村经济活动常用合同范本汇编》一书,发放到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销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该局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执法行动,在萧王庙街道棠云片查处了一起非法销售农药案件,并对全区76家农资供应点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农资质量总体良好,保护了农民合法利益。

  杜志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基本建立起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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