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不误农时做好春季农牧业生产

2020-02-22 16:00来源:农村部   作者:未知
立春已过,农时不等人。2月19日,市政府下发《关于不误农时扎实做好春季农牧业生产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生产,稳定好“三农”工作基本盘,全力以赴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以实际行动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指出,当前正是抓好农业生产的有利时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广泛动员农民抓好春管备播,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不得无故阻拦农民正常的农事活动。   如何抓好“菜篮子”生产供应?《通知》明确,要指导农民抓好“菜篮子”生产,做好在田蔬菜生产,加强肥水管理,适时采收,及时上市,千方百计提高产量;合理安排种植茬口,确保春播蔬菜应种尽种、结构优化,适当增加叶菜类等能快速上市产品的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如何做好畜产品的稳产保供?《通知》明确,认真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种猪场、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自建洗消中心和非洲猪瘟自检室,对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二级以上种猪场引进的种猪给予补贴,开展“美丽牧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企业稳产扩能。积极协调解决饲料兽药、畜禽屠宰、乳品加工等企业复工复产、原料供应、产品运输等方面存在问题,打通畜禽生产全链条,尽快恢复畜禽生产能力和加工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不折不扣落实“五控一隔离”、疫情监测排查报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餐厨废弃物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全面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指导养猪场(户)科学补栏。统筹做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通知》明确,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密切关注春季重大天气变化,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小麦赤霉病、条锈病、纹枯病、麦蜘蛛、麦蚜等重大病虫及草地贪夜蛾等迁飞性害虫的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农民适时开展应急防治,坚决遏制病虫害扩散蔓延。   如何解决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通知》指出,要组织当地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加农业生产,尤其是扶贫产业项目和政府投资农业产业项目,要优先使用贫困农民和本村农民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解决当前蔬菜生产用工难的问题,不误农时搞好生产。   农资供应保障方面,《通知》明确要畅通运输渠道,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运输顺畅;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农民有农资可用;各地农业部门要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支持农资企业加快复产,尽快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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