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首批使用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品牌农产品的通知

2018-04-04 17:14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发〔2018〕70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8〕3号),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统揽,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内强品质、外塑品牌,紧紧围绕重庆市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市农委着力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创建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经研究决定,请各区县从本区域内筛选并推荐3-5个优势品牌农产品作为首批使用“巴味渝珍”集体商标的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农产品的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资格,注册地须在重庆市境内;其农产品属于重庆市境内原产地生产加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批量生产和销售已满三年。

二、申报农产品需具有独立商标或者独立标志标识,其生产、加工过程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申报农产品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相关指标经市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获得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四、申报农产品需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和特色,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消费者满意程度较高,产品在市内甚至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品连续三年以上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销售诚信记录。

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上报至552397600@qq.com。同时,为支持各区县品牌发展,请同时报送全年拟开展的农产品重大节会情况,届时,重庆市现代农业品牌服务促进中心将协助宣传。

联系人:吴言 18580615092;马雅琪 18580611590

附件: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8/04/636584509805983349.doc

1. 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优势品牌农产品推荐申报表

2. 农产品重大节会情况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