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3-20 17:21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

为落实农业部“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保护品种创新,确保良种供应,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分布在全省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乡村的种子经营门店,对玉米、油菜、棉花等农作物种子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经营资质和档案。重点检查经营门店的备案情况、销售台账及其他经营档案。核查是否存在无证、未备案、侵权、非法转基因种子、未建立销售台账等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未审先推和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品种等行为。

(二)包装标识。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经营种子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是否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要求。

(三)种子质量。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经营门店,在每个门店扦取1-2个种子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3项质量指标检测。对玉米种子样品,还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种植鉴定。另外,在朔州、运城两市各抽取至少3份油菜种子样品,增加转基因成分检测。

对于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经营主体或品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组织分工

(一)组织方式。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市级自查和省级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农委自行组织本辖区市场专项检查,所抽样品为市级样品。省级重点督查由省种子站牵头实施,督查市级自查实施情况,从市级样品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样品作为省级样品,会同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针对重点经营门店和重点品种进行重点检查,所抽样品也为省级样品。农业部将从我省样品清单中选取部分样品作为部级样品。

各相关市要加强对与河北、河南、陕西、内蒙交界区域的监督检查,需要和相邻省区协同行动的,由我厅与相邻省区商定具体方案。

       (二)检测分工。所抽样品的水分、净度、发芽率三项指标检测由省种子站协调种子检验机构完成(附件1)。对于样品的品种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部级样品由农业部安排检测,省级样品由我厅负责检测,其余市级样品由各市自行组织检测。

     (三)检测依据。种子常规质量指标采用《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进行检测和判定。玉米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NY/T 1432-2014)。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先采取转基因试纸条快速筛查,对于筛查呈阳性样品,再采用农业部发布的相关检测标准。

四、进度安排

4月5日前,各市组织自查,完成现场检查,扦取种子样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八条有关规定的行为,要立即立案查处。

4月10日前,省种子站适时开展督查。各市将辖区扦取样品息汇总(附件2)报送省种子站,省种子站汇总样品清单报农业部,协助农业部选取部级样品,并确定省级样品。扦样单位根据检测分工和被选样品清单,将样品按检测项目封装,送达有关机构。其中玉米真实性样品200g,玉米转基因样品200g,油菜转基因样品5g。

4月15日前,扦样单位完成样品生产商确认并收集样品确认证据。检验机构分取玉米品种纯度样品2×260粒送达省种子站。

4月30日前,有关检验机构完成室内项目检测,将不合格检测结果通知送达受检单位,并将检测结果汇总(附件3)报送省种子站。

5月10日前,各市将辖区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现场检查查处情况分别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我厅。省种子站完成样品的田间播种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异议材料审查、答复。

8月中旬,完成品种纯度田间现场鉴定。

5月-10月,分阶段通报市场检查情况。

11月中旬,各市将通报的不合格样品的查处情况报送我厅。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检查是种子质量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时序要求,组织种子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协同,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报送检查情况。各地种子管理部门要规范各项技术操作,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或重复检查现象,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要根据实际需要,主动与相邻省区建立省际间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开展区域性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打击区域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二)落实“双随机”要求,确保程序合法。要按照《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和《山西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晋农法发〔2015〕8号)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要求,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和案件查办信息。

(三)规范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查处。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扦样、检测和执法检查,认真制作询问笔录、扦样单和执法文书,做好样品生产商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各地务必要严格执法,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不能以罚代刑。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问责。

    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管理科

    电    话:0351-7030816,邮箱:sxzzgl@163.com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检验科

    电    话:0351-7032906,邮箱:zzjyzx2016@163.com

附件:1.室内常规项目检测分工

          2.种子市场检查样品信息汇总表

          3.种子市场检查检测结果汇总表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