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08 16:13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作者:未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局、畜牧水产局),委属畜牧兽医单位:

为做好2018年畜牧兽医工作,现将《2018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要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2018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农牧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优供给、促发展、强安全、保生态、防风险”总体要求,抓好政策落实、宏观调控、示范创建、能力提升,努力提高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一、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一)实施现代畜禽种业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全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落实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加强核心育种场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和管理。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动,试点开展省农委、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保种场三方保种协议签订工作,进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动态考核。

(二)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7〕84号),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家禽发展新模式,出台推进家禽集中屠宰意见。2018年,全省家禽业良种化率达93%,新增省级以上家禽示范养殖场35家。

(三)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水平。制定安徽省开展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方案,以生猪、奶牛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畜禽规模养殖场,启动创建5-6个示范牧场。继续在全省蛋鸡、肉禽、生猪、奶牛、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重点内容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2018年创建50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以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三个环节为重点,着力加强日常监管,构建严密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现生鲜乳收购运输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全省生鲜乳质量监测计划,加大风险隐患排查。

二、积极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

(四)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83号)精神,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推广产业化模式,创建一批综合利用试点,加快落实《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方案》(皖农牧函〔2017〕1345号)目标任务,2018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8%以上。建立畜禽养殖污染信息监管,配合农业部做好畜禽养殖场、生产企业信息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推进蒙城县、太和县、金安区三县(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太湖县、泗县2017年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埇桥区、颍上县、五河县6县(区)2018年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联合省环保厅出台《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五)推进畜牧业种养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抓紧完成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验收,启动项目绩效评价。做好2017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和优质高产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指导服务工作,储备2018年项目。开展草地畜牧业调研,摸清我省草地资源和肉牛肉羊基本情况。继续在皖北(西)地区实施中央粮改饲政策,扩大粮改饲政策覆盖面和实施规模,完成粮改饲23万亩以上。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管

(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办,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举办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大比武,提升动物检疫操作技能和综合业务水平。7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行“智慧动监”,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互联网+”与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智慧动监、兽药生产经营追溯、畜禽屠宰加工等深度融合。

(七)强化活畜禽跨区域移动监管。加强跨省、跨区域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继续强化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促进活畜禽有序规范流通。探索建立以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机制,形成调出地“准出”与调入地“准入”的有效联动。

(八)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制定《安徽省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管理办法》,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进一步提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推模式,推广新型、高效、环保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装备。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和保险联动。

(九)推动屠宰行业提挡升级。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活动,重点督导县级开展压点升级。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提升屠宰行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视频监控系统和风险监测工作机制。

四、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

(十)全面落实强制免疫。组织实施《2018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猪瘟的免疫密度达到100%。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后,对16个市、2个省直管县进行省级免疫检测和评估。引导督促养殖场户主动购买社会化服务。

(十一)突出抓好疫病防治。组织实施《全省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组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专家队伍,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强化布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突出抓好布病净化措施落实。全面抓好H7N9流感防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防治,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和农业血防工作。深入推进“先打后补”等防疫政策落实。加强动物诊疗监管。

(十二)强化防控应急技术支撑。制定全省动物疫情报告管理细则。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等重点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完善采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风险评估制度。组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升应对突发疫情快速反应和规范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

(十三)提升饲料兽药监管水平。严格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统计工作。严格落实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抽样制度,加强兽药GMP检查员专家队伍建设。开展“检测工作质量年”和“检打联动”活动。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兽药经营单位入网全覆盖、50%以上兽药经营单位实施追溯。启动饲料、兽药残留等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实施《安徽省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选择3-5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确保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通过认证。

六、持续推动行业能力建设

(十四)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队伍建设,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畜牧业生产跟踪监测与关键时点的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报送和发布预警信息。开展猪病、禽病和牛羊病的定点监测,建立较为完善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

(十五)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官方兽医师资培训,提高官方兽医综合素质。贯彻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落实执业兽医和处方制度,稳定乡村兽医及防疫员队伍。做好2018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和2019年度执业兽医考试机考准备工作。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十六)强化兽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加强省、市、县三级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完善兽医实验室动态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合作共享和开放交流机制。组织开展动物防控技术培训、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动物防疫技术竞赛,全面提升全省动物疫控机构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县级兽医实验室达标考核进度。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与使用,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七、进一步加强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法治保障。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后,启动修订《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继续跟踪我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进程。

(十八)加强行风和作风建设。坚持“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硬,坚持行风建设不放松,倡导求真务实、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加强对畜牧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类经费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修改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