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禁渔工作的通知

2018-02-27 15:06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发〔2018〕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等长江生态保护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农业部长江办《关于加强2018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2018〕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4号)的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禁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禁渔打非工作的责任意识

加强禁渔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精神的重要行动。近些年,我市禁渔打非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以电捕鱼为重点的非法捕捞在一些区域还比较突出;区县之间的执法办案工作还不平衡,有的地方还存在“零办案”现象;全市“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的行动成效还不显著,一些长期存在的窝点还蠢蠢欲动;渔政执法能力不足,特别是夜间执法取证装备的缺失影响了打击效果;一些地方不重视正面宣传引导,时常导致工作被动应付。为此,各地务必要站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渔打非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辖区负责原则和“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立足长远、狠抓当前,把禁渔管理和打击非法捕捞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群防群治,进一步筑牢禁渔打非工作的防护网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切实增强禁渔打非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争取渔民对禁渔打非工作的支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继续用好国家“油补”政策,积极拓展群防群治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各类群众性护渔组织的工作机制与管理办法,落实渔民护渔补贴,筑牢禁渔打非工作的防护网,有效化解禁渔巡护力量不足的矛盾。

三、强化执法保障,进一步提升渔政综合执法能力

各地要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充实渔政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有效解决渔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办案经验不足、案卷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协调财政保障渔政执法经费投入,要配齐照相机、摄像机、夜视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取证装备,保障执法检查所需的车、船、艇等执法交通工具,为圆满完成禁渔打非工作的目标任务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

四、强化执法联动,以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禁渔期间,各地渔业部门要在筑牢禁渔打非防护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意识。渔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协调,采取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巡护、执法联动等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以交界水域、共管水域等非法捕捞高发水域为重点区域,以“三无”船舶和团伙作案、职业电捕鱼等为重点对象,力争查办一批涉渔大要案、典型案。结合农业部“中国渔政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一是各地在3月1号要配合农业部同步执法启动仪式开展巡航检查;二是在3月份要会同工商部门集中开展针对餐饮行业经营野生鱼类、经营保护动物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三是在4-6月份要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一系列的“零点行动”、“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等专项行动,斩断非法捕捞的利益输送链条;四是继续主动加强渔业两法衔接,争取司法机关更大的工作支持,以持续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五、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查,确保禁渔打非取得实效

各地渔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以实行河长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经济责任审计等政策为契机,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禁渔打非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把禁渔打非的“属地管理责任”延伸到基层组织,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市级层面将强化督查督办,通过每月编发《全市禁渔工作通报》、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重点挂牌督办等形式,对一些非法捕捞高发区域下发预警通知书、督办通知,对部分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摘牌。

各区县渔业部门要在3月5日前、每月1日前、7月10日前,分别将2018年禁渔工作方案、工作月报表、禁渔打非工作总结及附表通过重庆渔政信息网报市渔政处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易红利,电话86716223。

附件: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8/02/636553194595926682.doc

 1.重庆市禁渔管理工作月报表

 2.重庆市禁渔管理工作统计表(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