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2018-02-14 17:48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7〕199号)要求,我部决定开展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着力解决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查改作风建设薄弱环节,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部党组要求,在农业部统一部署下开展专项治理。农业部农垦局负责牵头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负责本垦区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农业部农垦局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各垦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垦区贫困农场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贫困农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四是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农场扶贫开发领域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全过程,持续推进。

三、治理内容

(一)推动落实贫困农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够得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够及时,扶持贫困农场主导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够强,落实不够到位;对本垦区贫困农场扶贫工作指导不够,主动作为不足,没有形成合力;对贫困农场退出时序谋划不够深入,或脱贫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二)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不严,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项目前期把关不严,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中监督不到位,项目管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项目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不及时,未能制定项目后期管护或运行方案。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或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造成损失。未按规定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职工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三)贫困农场扶贫开发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指导不够具体,基层呼声不及时回应;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主动作为不够,对贫困农场扶贫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激发贫困农场干部职工群众内生动力不够,培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场脱贫效果不够理想;督导检查从严要求不够,避重就轻,不敢较真碰硬。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垦区各级扶贫干部的培训,重点要加强对贫困农场领导班子和扶贫部门干部的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重要论述精神,解读贫困农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介绍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典型做法,帮助培训对象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提高业务能力。

(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管好项目,用好资金。根据垦区“十三五”扶贫规划和贫困农场“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各贫困农场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按规定落实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快在建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三)改进调查研究。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要改进贫困农场扶贫开发调研方式,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贫困农场、深入职工群众,通过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调研方式要求真求实,不蜻蜓点水,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律轻车简从,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调研安排,严禁层层陪同。

(四)查处突出问题。对贫困农场扶贫开发领域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实的贫困农场扶贫开发领域作风问题,坚决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发展产业是贫困农场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培育产业是贫困农场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中央统筹、垦区负总责、农场抓落实”的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和贫困农场要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坚持以上率下,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指导、分管领导积极组织推进、负责部门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务实。

(三)贯彻从严要求。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要把贫困农场扶贫开发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单位本垦区重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对贫困农场扶贫开发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制定实施方案。请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垦区贫困农场扶贫开发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等,并于2月28日前报农业部农垦局备案。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农办垦〔2018〕4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