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8-02-02 17:06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作者:未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

随着春节临近,畜产品消费进入旺季,动物疫病进入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当前动物疫情复杂,各地要切实加强防疫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度,重点抓好以强制免疫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键措施落实,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强化疫情监测预警,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加大《安徽省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力度,重点针对活禽市场等高风险环节开展H7N9流感监测,抓好养殖场防疫管理和活禽调运监管,坚决防止病毒从活禽市场向养殖场传播。统筹做好外来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多发疫病防控工作,对布病、狂犬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要落实免疫、监测、扑杀等综合防控措施,做好防疫人员安全防护。

二、切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要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状况,严格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严禁只收费不检疫、“隔山开证”,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买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记录,指导建立完善档案。要落实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加大违规调运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要切实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落实畜禽养殖环节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统筹规划和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尸体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打击经营、加工病死动物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

三、切实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要切实强化屠宰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和屠宰检疫检验制度,落实春节期间的全面排查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注水行为,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手软。要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管理,严厉查处套取、骗取和冒领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要切实抓好兽药使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兽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要依法加强监督,强化兽药使用者是第一责任人意识,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和频率,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超标产品。要认真贯彻落实从重处罚公告,加大兽药经营市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分类管理规定,强化兽用处方药管理,依法处罚未凭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等行为。

四、切实指导做好市场监测消毒工作

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督促落实“1110”制度和H7N9等人畜共患病处置各项规定。要做好交易市场动物疫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为市场监管和休市等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五、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果断规范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请各市、省直管县将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日至2月21日)值班表于1月31日前传真至省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王海勇

电  话:0551-62643380

传  真:0551-62669100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