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徽省茶产业联盟成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8 16:26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作者:未知

皖农特函〔2018〕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徽省茶产业

联盟成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有关省直科研、教学、协会、学会等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有关省直企业:

为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委拟以大型茶叶企业为主体,组建安徽省茶产业联盟,聚力做强茶产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申请加入安徽省茶产业联盟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龙头企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属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经营规模。茶叶产品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

3.原料基地。企业有稳定的茶叶原料基地,面积5000亩以上。

4.加工基地。企业有高标准的茶叶加工基地,实现清洁化、标准化、连续化加工,年加工量200吨以上。

5.产品质量。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GAP、地理标志,或ISO、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6.产品品牌。企业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名牌(商标)授牌。

7.守法诚信。企业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

(二)其他单位申报条件。申请加入安徽省茶产业联盟的科研、教学、协会、学会等单位,需是市级以上(含市级)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在促进茶产品创新、茶科技创新方面成效显著。

二、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茶叶企业和其他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安徽省茶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1、2)一式两份及电子稿于1月26日前报所在市农委。省属科研、教学、协会、学会等单位、高等院校及省直企业直接报省农委特产处。

(二)市级推荐。各市农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于2月5日前以市农委正式文件将本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和一套申报材料及电子稿报省农委特产处。

(三)遴选认定。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我委将组织专家综合打分排序,选择一批茶叶企业、科研等单位为联盟成员。

三、其他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安徽省茶产业联盟成员申报工作,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结果的公信力。

联系人:孙 晨;联系电话:0551-62666833 电子信箱:ahsnwtcc@163.com

 

 

附件:1. 安徽省茶产业联盟企业成员单位申请表

      2. 安徽省茶产业联盟科研、教学、协会、学会等成员单位申请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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